在香港,每天有超過2,600名病患正在等待器官移植,他們的等待時間可長達數年甚至數十年之久。他們渴望著一個能夠挽救生命的機會。然而,由於器官供應的不足,許多病患只能在疾病和等待中苦苦掙扎,有些甚至不得不依賴儀器和藥物延續生命。這種情況迫切需要更多人了解和參與器官捐贈。
認識器官捐贈
人體可以捐贈的器官包括: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胰臟、骨骼、皮膚和眼角膜。
遺體器官/組織捐贈者的條件:
一般無特別年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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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死者(器官功能因着呼吸機及藥物得以短暫維持)可以同時捐贈器官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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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停頓死者多數只可以捐贈組織,如眼角膜、皮膚及骨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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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器官或組織之功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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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感染嚴重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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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感染愛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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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原發性腦腫瘤,一般癌症患者並不適合捐贈器官、骨骼和皮膚。另一方面,淋巴癌、血癌、骨髓癌和涉及眼睛惡性腫瘤以外的癌症患者,死後則可以捐贈眼角膜遺愛人間。
登記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 將捐贈意願轉達家人
為提高公眾對器官捐贈的認識和支持。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是一個重要的平臺,讓人們可以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並將自己的意願傳達給家人。他們可以選擇不同的方式進行登記。個人可以通過親身到指定地點進行登記,也可以在線上使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的「智方便」自動填表功能進行登記。
遺體器官捐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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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因致命創傷或病危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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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終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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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被判定腦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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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體器官捐贈者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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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體器官捐贈和移植安排
器官捐贈的迷思
然而,器官捐贈仍然存在一些常見的謬誤和誤解。有些人擔心捐贈器官會對自己的健康產生負面影響,或者認為自己年齡太大而不適合捐贈。事實上,年齡並不是絕對的限制,只要器官仍然健康並符合移植的要求,年齡並不妨礙捐贈。
另外,有些人擔心自己在捐贈後無法得到妥善安葬。然而,香港政府明確規定,器官捐贈者的遺體將被妥善處理,並且會得到尊重和合適的安葬。
香港的器官捐贈工作還面臨一些挑戰和爭議。其中一個爭議是關於捐贈的過程和移植的安排。政府官員和專家一致表示,即使恆常機制開通,也不會導致港人捐獻器官被優先送往大陸移植,更不會濫用器官。
器官捐贈是一個給予生命的禮物,讓我們一起努力,為更多人帶來希望和生命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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