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共用醫療券的長者夫婦(同為65歲或以上的長者)無需預先申請連結戶口,只需在其中一方使用醫療券時,一同前往該地點,便可登記連結雙方戶口,日後使用醫療券時便無需再次登記連結。
如因行動不便或長期臥床等特殊情況,而無法親身辦理手續,需先填妥及簽署「擁有配偶關係的醫療券使用者共用醫療券同意書」(
按此下載),並由其中一方帶同未能出席者的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如適用))副本,遞交醫療服務提供者,以完成登記程序。
登記時,長者無需出示配偶關係證明文件,但需向醫療服務提供者作出配偶關係的聲明,並申明同意共用醫療券,以確保符合資格。往後,政府若需作查核,會直接聯絡長者提供證明文件。在成功連結戶口後,長者雙方會接獲電話短訊通知。日後,他們在各自的醫療券餘額被配偶使用時,也會接獲電話短訊通知。
完成登記的人士可在自己的醫療券戶口內餘額耗盡後,使用配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每次使用時,須向醫療服務提供者出示其配偶最新的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如適用))的副本供核對。
此外,醫療券計劃會推出電子同意書。長者以醫療券支付服務費用時,只需將香港身份證插入智能身份證閱讀器,便代表同意使用相關的醫療券金額,無需再在紙本同意書上簽署。長者可向醫療服務提供者提供一個可收取電話短訊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當他們使用醫療券時,系統會經電話短訊作實時通知(包括已使用的醫療券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