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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Maurice Lee

經濟不景下,貧富更顯懸殊。
 
去年社會動盪,今年冠狀殺人王,年輕人都找不到工作。家裏有錢的,這樣告訴我:「媽咪說反正找不到工作,去Boston多唸一個master degree,回來再打算。」其他剛畢業的,不管商科、金融、文化藝術,求職信石沉大海,心急火燎,找我求救,問了十多主人家,都答:「先照顧在職同事,小伙子,吃吃苦吧。」
 
在未有疫苗之前,冠狀病毒,會長期肆虐,青年們應有心理準備:畢業等於失業。沒有儲蓄的,散工、腳夫、苦力等工作,「秒殺」答應吧。近來,在街上,看到廿來歲的拿著foodpanda紙袋忙送外賣,八卦心起,問小弟多少錢一遭,他說:「駕電單車和走路的,待遇不一樣,數十元一次。」我鼓勵:「按次交易,好聚好散,白天出汗,晚上有飯吃,不必自慚形穢。」
 
最叫人啜泣的,是三十來歲的世侄,滿腹經綸,突然加入失業大軍。我開玩笑,像王婆上身,有污耳目:「你眼前有五條路:趁尚算糯米小鮮肉,鉤釣一個富家女,『嫁』入豪門做駙馬;第二,未來一兩年不買衣服,睡衣褲居家,父母的冰箱準有一罐豆豉鯪魚,給你偷生;第三,『馬死落地行,頂硬上』,轉做體力勞動人民;第四,投機炒賣廁紙、消毒水都可以;第五,創業!」

他嚎啕:「創業?開玩笑嗎?」我說:「你們幸福的一代,首次嘗到人生的『苦瓜』,這磨練,絕對不是poisoned chalice。以七十年代為例,十萬個年輕人,只有一千多個可以進入本地的大學,其他出來社會浮沉、蛙撥、狗仔式,什麼都有,卻造就了一大批創業人才。我們成績好的,反而獻身公務員或專業人士,而創業的一批,卻當了大老闆。有一句話『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失必有得,別給命運戲弄,鼓起勇氣,『玩殘』命運!」
 
世侄不服氣:「香港租金、人力、其他成本,什麼都貴,如何創業?」我沒氣:「既然你都投奔怒海,就代表經濟不景,這些成本的價格,必然在未來日子,會逐漸下降,當別人恐懼時,正是你的機會!」他追問:「萬一創業失敗?」我翻白眼:「矽谷有一句話『創業失敗三次才見瞄頭』,如怕失敗,趁還未有人拿槍逼你之前,快走吧。」
 
從前的創業家,有兩類人:有些是不甘於「打死一世工」,要往外面闖闖;有些從內地來了香港,沒有學歷,或是學歷不受承認,「打工」都沒有僱主要,故此自立門戶。兩者都有一個共同點:創業資金靠辛辛苦苦儲蓄回來。當然,那時的創業好處是成本較輕,但是,今天青年人不能只喊時不我與,其實,此刻有以下五個現象,比當年優勝:
 
(1). 數十年前,父母都是窮的,如果你像歌星張震嶽唱:「爸爸,我要錢……」他會賞你一記耳光;現在,難得許多爸媽都有「米」,當然,借了他們的錢,記得要還,還要送上一吻。「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沒有頭髮便做和尚。
 
(2). 以前做生意,單是搞辦公室已經煩死,簽兩年租約、裝修,還要付電費、水費、管理費;現在,滿街都是co-working spaces (共享空間) ,帶「一片」薄薄電腦走進去,便可以初嘗創業,輕鬆得像羽毛。
 
(3). 八十年代,許多人要「養家」,肩膊上躺了父母、老婆、孩子,甚或老婆的父母,一家人數可以踢足球。那時候的人又早婚,加上房貸,經濟負擔喘不過氣;現在,隨隨便便找到一公斤不用養家的單身朋友,合作「起錨」容易得多。
 
(4). 數十年前,香港政府是窮的,那個創業家不是兩個拳頭,單打獨鬥;今天,「官富民窮」是現實,但政府不賴,成立大量支援基金,各行各業都有,例如創意界,便有基金給年輕人創業,聽說可拿五十萬以上。最奇怪是有人說:「政府的表格太複雜!」小小的困擾也如天塌下,這類人不宜創業。
 
(5). 由於資訊科技的突破,許多商業交易可以上網直接進行。「去中介化」(disintermediation) 是世界大勢,不像以往,零售找批發,批發找代理,代理找外國批發,外國批發找廠家,這些關係,要十年八載才建立起來;今天,誰要受制於人脈和架構,只要利用internet,創業容易又省錢。朋友的兒子在加拿大,在網上轉售玩具,來來回回,已賺夠生活費。

不過,社會是虎豹的聚居地,他們從小就「立志」做壞事。做生意,利益所在,碰到這些壞蛋是必然的。壞人有六類:(1) 「賊」,這些人有膽量直接偷拿 (2) 「騙子」,這些人不誠實,大話連篇 (3) 「狐狸」,這些人設下圈套,讓你損失慘重 (4) 「古惑仔」,這些是機會主義者,一年「搵工跳槽」數次的,多是這類人 (5) 「吹水怪」,力有不逮,卻口水花四噴,看勢色不對,便立刻消失 (6) 「懶蟲」,當下這問題非常嚴重,如果又懶又低能的,世人叫「一pat屎」。
 
菲律賓人說「人生必碰到最少三個壞人」;怕被傷害的人,不宜創業,那些交了痛苦「學費」,仍能倒頭大睡的,便是天生創業的鬥士。
 
創業之前,當然要計劃綢繆,古老理論叫「5P」,必須就創業所涉及的「5P」想清想楚:即Product(產品) 、Place (市場) 、Price (價格) 、Promotion (推廣) 、People (班底) 。考慮每一個「P」的時候,要問以下4個問題,叫「SWOT」:(1) S (strength,強項在那裏?) (2) W (weakness,弱點在那裏?) (3) O (opportunity,機會在那裏?) (4) T (threat, 危機又在那裏?) 。
 
我覺得四個股東最為理想:一個管行政和財務、一個管市場、兩個管專業;因為三個股東,容易出現「二對一」的對抗局面,而「二對二」,股東間可以互相制衡,在未有共識,可拖慢衝動的後腿。
 
我們創業的年代,崇尚「個人英雄主義」,但今時今日,講求團隊分工合作,大家各有所長,「一人計短、二人計長」。再者,現在的小生意,常要一百萬或以上的資本,多些股東分擔,則把風險減低。記著:能賺多少不是一個問題,蝕錢卻是「大件事」;首次創業,常見的致命傷是估計錯誤,所以「不蝕當贏」,是良好態度。
 
創業過程中,我不贊成一步登天,應該有下列三個演進過程:
 
(一) 「賊佬試沙煲」
這句廣東話的意思是先試探自己的實力。有三個方法:上集資網站「Kickstarter」,把創意大計說出去,看有多少支持,有人擔心被抄襲,但是事敗事成,重點在執行,不只在概念。第二,如是賣東西,先把產品放上網,試探市場反應。第三,找潛在客戶,說出鴻圖美夢,看有多少個承諾會「幫襯」;假若強差人意,世侄們,抽薪止沸吧!
 
(二) 「擺臨時檔」
成立「公司」,有兩種結構:一個是「個人無限責任」(unlimited personal liability) 單位,第二個是「企業有限責任」(corporate limited liability) 。先說第一種,它的成立很簡單,去政府的「商業登記署」,填妥一份表格,寫明誰是股東、業務性質、經營地點等,當取得「商業登記證」(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便可開業;不過,壞處是所有經營的債務,由股東個人負責。舉例,如公司欠了供應商數十萬元,無法償還,你便有破產之危。
 
第二種是成立「企業有限責任」,手續麻煩,成本又高,創業初期,未必會有大買賣,一切都是小試牛刀、朝搭晚拆,故此用「個人無限責任」這種簡單方法,就算經營失敗,只要向商業登記署取消登記便可以,核數師也不用聘請。
 
(三) 「成家立室」
英文叫「limited company」,如對外欠債,公司可以清盤解決,股東沒有個人責任,但是成立手續非常麻煩,要向政府的「公司註冊處」申請。「有限公司」分開四個層面:(1) 股東,即公司的老闆,一股一票,股權多便是「話事人」(2) 董事局,董事是公司日常運作的「負責人」,一個人,只可有一把聲音 (3) 公司「章程」,即公司運作的規條,違反章程便有法律責任 (4) 專業人士參與,包括會計師每年核數一次、公司秘書則每年向政府呈報公司資料等。
 
生意未有規模前,不建議使用「有限公司」,因為程序和法規麻煩,真的「未見官先打三十大板」;不過,當股東過世,「個人無限公司」便要結束,相反地,有限公司可以世代永傳,是事業的正統結構。
 
作為律師,我看過很多公司出事,除了經營不善,便是財務管理出了問題。創業一開始,應找會計師坐下來談談,如何設立財務制度,例如銀行提款要兩個人簽字、開支要有voucher (出數紙) 、所有入賬要出receipt (收據) 、收到銀行月結單要做reconciliation (核對) 、月底要做一份P/L statement (盈虧報告) 等。如果七老八十才創業,肯定煩得頭髮也抓光光,年輕人,頭髮濃密得像髮菜,怕什麼?
 
弟子們說:「以往吃好飯,今天吃白粥,怎辦?」我笑:「把煮粥的米,變成四分一碗的飯,便是創業家的鬥志。既然不想吃粥,要吃飯,就要變則通,那管只是一個小飯糰。」
 
天下無難事,只怕你是否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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