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姚定國
對於現代中國文學稍有認識的人都會認識魯迅。魯迅在1925年寫了一篇散文 “風箏”。以往“風箏”是香港中學生中國語文必修的課文。
文章是作者回想與他弟弟的往事。作者的弟弟喜歡風箏,但作者認為風箏是沒出息孩子的玩意。有一天,作者發現弟弟在附近的小屋裏嘗試製造他的風箏,於是把它折斷了。作者後來有機會閱讀有關兒童心理學的書籍,認識到玩具其實是兒童的天使,並對成長有正面的作用。作者深感懊悔。在很多年之後,作者終於有機會和他的弟弟重逢,他嘗試把話題帶到童年往事,並借此機會向他的弟弟道歉,以求獲得寬恕。但作者始料不及,弟弟對往事毫無印象,作者因此無從道歉,更遑論得到寬恕 。由於遺憾會長留在心中, 作者感到十分沮喪。
時至今日,很多人以為道歉是向對方的給予。很多人不了解能夠向對方道歉,道歉者本人會得到釋懷。在現代社會,一般人都不大願意道歉,原因是他們恐怕道歉被視為承認錯誤並會帶來法律責任的後果。故此有些人希望道歉但怯於啟齒。
香港立法會已於2017年7月13日通過道歉條例草案,並於2017年7月20日刊憲,名為「第631章《道歉條例》」。《道歉條例》的目的是提倡和鼓勵作出道歉,以期防止爭端惡化,和促進和睦排解爭端。為實現這個目的,《道歉條例》賦予「道歉」一詞廣泛的涵義,當中包括事實上的陳述。《道歉條例》幾乎適用於所有程序,但不適用於刑事程序或《道歉條例》附表中所列明的有關程序。《道歉條例》是沒有追溯效力的。
當我們踏進“綠齡”人生,我們珍重和平及和諧更甚於個人成就。《道歉條例》的出現,讓我們提倡和平及和諧之餘,並向其他人展示有生活經驗及智慧的人,是不會吝嗇向人道歉的。在《道歉條例》實施後,我們更能勇於道歉,在個人層面來說可減少悔疚,在社會層面上有了道歉文化,相信有助減少爭拗和訴訟。
以下的連結是〈風箏〉的原文:
http://www.thn21.com/teach/13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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